一、认真执行上级工会的决定,负责工会小组的日常工作。 二、响应上级工会号召,积极开展“建家”活动,努力营造良好氛围。 三、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,组织教职工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和参政议政工作,发扬主人翁精神。 四、认真组织教职工参加“三育人”和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和各种技能竞赛。 五、积极开展各项科技文化体育活动,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,努力提高教职工的整体素质。 六、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,加强教职工的法制教育、职业道德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。 七、关心困难教职工的生活,关心青年教职工成长成才,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。 八、加强工会小组的自身建设,搞好工会活动,做好新会员的发展、接收和教育工作。 九、做好会费收缴工作,完成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任务。
二〇一五年八月 |